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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各参保企业: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助力企业纾困发展,按照文件要求,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可根据企业经营状况向示范区社保中心申请缓缴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缓缴期间不影响参保企业和参保职工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待遇,缓缴期间且免收任何滞纳金。咨询电话:029-87036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