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全省工勤人员技术等级理论考试考风考纪工作的通知
各市工考部门及省直培训考核点:
为了严格考试秩序,严明考试纪律,现将2019年考试考场规则和违纪处理规定通知如下,请各市工考部门、省直培训考核机构利用培训和考试两个时机,组织考生认真学习,做到人人皆知。
(一)、考试考场规则
(1)、考试前15分钟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迟到30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开考后30分钟内不得交卷出场,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场。
(2)、监考人员不念题、不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差错、卷面不清等问题,考生可举手询问。
(3)、不得在考场内吸烟、吃东西;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严禁传抄、偷看他人试卷;考生手机或移动通讯工具须处于关闭状态,并装入信封签名后交由监考人员统一保管。
(4)、考试结束铃响,应停止答卷,将试卷放在桌面上,待监考人员收齐试卷后,方可离开考场,不得将试卷带出考场。
(5)、尊重监考人员的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和查验,不得无理取闹,更不得辱骂、威胁、报复工作人员。
(二)、违纪处理
1、应考人员有下列违纪之一者,当科试卷成绩为零分:
(1)、在考场内交头接耳、左顾右盼,偷看他人试卷或有意让他人抄袭,警告后仍不改正的。
(2)、在考场内吸烟、吃东西、喧哗或其他影响考场秩序不听劝阻的。
(3)、考试当中翻看手机、传递纸条、偷换试卷的。
(4)、阅卷时经评卷老师确认为雷同试卷的。
2、应考人员有下列违纪之一者,两年不准参加考核,并将违纪情况通报本人单位:
(1)、因个人违反考场纪律,辱骂、威胁、报复工作人员的。
(2)、用手机或电子设备拍照或传递答题信息的。
(3)、替考及代人考试的。
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
工勤技能岗位考核管理办公室